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表彰和奖励在红河州科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将开展杰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奖两个奖项类别的评选工作,评选范围分别为:
(一)杰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红河州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对推动本州科学技术进步做出杰出贡献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在全州具有引领性和影响力的个人。
(二)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奖:授予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或者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二、提名资格与要求
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和单位分别如下:
(一)专家提名
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获奖者、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云南省省级以上科技人才计划入选者。
专家提名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具有提名资格。每位提名专家应独立写出对候选项目的学术、技术水平评价的意见。凡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进行的提名无效。
(二)单位提名
(1)州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2)州级以上科研院所;
(3)州级以上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及其他团体单位。
(三)提名要求
(1)申报2024年度奖项的专家不得作为提名专家;
(2)提名成果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在2022年5月1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
(3)不得提名的项目(人)
1.科研不端或者其他失信行为并且处于惩戒期内的;
2.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而未取得的;
3.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成果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4.主要科学技术成果已经获得国家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
5.对被提名项目无实质性贡献的。
(4)不得重复提名的要求
1.同一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不得同时提名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
2.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参加2项以上项目提名。
3.在2023年度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或候选人,2024年度不得继续提名。在提名环节就已退出的项目除外。
4.涉及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秘密项目,暂不受理提名。
(5)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实行降等评审。项目提名按提名等级进行对应评审,不符合相应等级,则降等评审,不符合三等奖评审的则淘汰。请提名者严格按各奖种评定等级标准确认奖励等级。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3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9个;二等奖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个,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实行末位淘汰,一等奖降二等奖时,主要完成人自动淘汰末尾2人,主要完成单位自动淘汰2个。二等奖降等至三等时,主要完成人自动淘汰末尾2人,主要完成单位自动淘汰2个。请申报者严格明确主要完成人的排名次序。
违反以上提名要求的,形式审查实行一票否决,不予修改机会。
三、申报材料填报
(一)申报材料是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材料及填写说明可从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staxql.org.cn),提名成果相关材料通过《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与评审系统》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www.staxql.org.cn。(具体申报材料以官方网站下载为准)。系统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开放申报权限。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密切关注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官方网站信息。
(二)提名书填写称谓必须规范。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并与公章一致,人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名称中间禁止加空格。
(三)提名材料上传。填报完成后由奖励申报与评审系统自动生成提名书电子材料,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签字盖章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扫描后上传《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与评审系统》。在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提交纸质材料至基金会秘书处。
(四)提名项目公示。提名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的非涉密项目(人),应在提名材料正式上报前,先在所有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公示完成后所有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出具公示异议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提名成果申报过程中,公示信息有变化,需重新公示,公示要求不变。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人)方可申报。异议处理完毕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异议受理和处理情况说明。瞒报异议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资格。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受理公示后有异议的,退回提名单位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 纸质材料
(1)提名项目汇总表1份,适用于单位提名(原件1份,原件需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科学技术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2份(原件1份,公示图片1份,包括公示文件和公示异议情况说明);
(3)《云南红河熊庆来杰出贡献奖提名书》或《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奖提名书》(含附件,技术报告可单独装订,原件1份)。
单位提名时,提名意见要求提名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及其他团体单位提名时,必须由会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提名时,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由提名专家签字。
纸质材料待形式审查通过后,一式三份送至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秘书处(纸质材料需与上报系统材料一致)。
(二)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 时间安排
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提名单位联系,按提名单位要求时限提交提名书,以便提名单位在时限前完成审核和公示,按时提交。
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在报送截止后进行形式审查。为尽快反馈形式审查意见,以便项目完成单位及时补充、修改材料,请各单位合格1项提交1项,不要等到截止期限才集中提交。形审通过的项目会通过系统发送通知。
五、其他事项
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亚萍 何心喻
联系电话:0873-3725219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36号
邮箱:ynhhzxqljjh@163.com
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
2023年12月23日